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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奈曼旗人才劳动力市场档案管理制度


奈曼旗人才劳动力市场档案管理制度

 

1、 市场进档要及时填写《档案实存清单》,并按下岗失业人员、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和技工学校毕业生进行分类登记。

2、 接档后要按不同类别进行编号,并按规定给存档人开具《档案寄存凭证》。

3、 进档应填写《存档审批单》,经主任签字后,方可按规定程序进行办理。

4、 移档要填写《案移交审批单》经主任签字后,再填写《档案调转凭证》,办理有关调转手续。

5、 对于档案寄存在外地、拟调回市场保存的人员,经办人应及时为其开具《调档函》。

6、 对于档案整体移交的单位,市场应与其签订《档案交接书》一式两份,交方单位和市场各存一份,后附移交档案人员花名册。

7、 借阅档案应经主任批准,由经办人员填写《档案借阅记录薄》。

8、 要按政策规定的人员范围和要求的标准,收取档案寄存费,并按预算外资金有关规定进行办理。

主办:中国通辽奈曼旗人民政府   备案序号:蒙ICP备060008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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