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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业求职

 

    职称评聘

 

      农牧民申报评审程序

个人申报,嘎查村推荐,苏木镇审核后,上报旗县人事部门。旗县人事部门按规定的评审程序和权限组织评审或上报评审材料。

      证书发放

农牧民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由人事局统一编号;农牧民技师和高级技师证书由市人事局统一发放;农牧民助理技师和农牧民技术员证书由旗县区人事部门发放。

      非公有制申报推荐程序

申报各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详细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二份,写出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提供能够说明本人学历、学识水平、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的各种证件、证书或其他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写出综合评价意见,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全面审核。评审程序按社会化评审的有关规定执行。各旗县市区的由旗县市区人事部门负责申报;通辽市人事局委托市人才交流中心负责全市非公有制经济职称申报工作。

      证书发放:资格证书由市人事局统一签发。

主办:中国通辽奈曼旗人民政府   备案序号:蒙ICP备06000874号

联系电话:0475-4218543 E-mail:nmqxxb@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