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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业管理

 

    林木采伐

       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办理程序

 

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

2.《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第四十三条

二、办理程序:

1. 经营加工单位或个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苏木镇人民政府签署意见后上报旗林业局。

2. 经旗林业局审核签署意见后上报通辽市林业局审批。

3. 凭市林业局核发的《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以及工商部门需要提交的有关资料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木材经营加工营业执照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批准登记后,依法开展木材经营加工业务。

三、应提交的材料

1. 从事木材经营加工的书面申请。

2. 填写《木材经营加工资格审批表》,其内容包括法人代表、经济性质、经营场所、从业人员、年经营加工能力等。

四、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主办:中国通辽奈曼旗人民政府   备案序号:蒙ICP备060008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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