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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健
奈曼旗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简介
奈曼旗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是根据国家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要求,经奈曼旗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在撤销原奈曼旗卫生防疫站后,于2006年1月1日正式成立的。隶属于奈曼旗卫生局,
是全额事业单位。坐落在奈曼旗大沁他拉镇青山路北段。现有在职职工27名,其中高级职称1人、中级职称16人、初级职称10人;具有本科学历4人、大专学历14人。他的诞生标志着我旗卫生行政执法进入了一个崭新时代。
奈曼旗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是奈曼旗卫生局依法在全旗行使卫生监督执法职能的执法机构,具体承担《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职业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献血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尘肺防治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卫生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卫生监督职能。
奈曼旗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内设6个科室,即4个监督科、1个稽查科、1个办公室。各科室的具体业务为:
监督一科、监督二科:
1、负责全旗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和化妆品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
2、组织开展食品量化分级管理及相关卫生专项整治工作。
3、负责食品、公共场所、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的发放管理工作。
4、负责食品、公共场所、供水单位和化妆品从业人员的卫生监督和健康证发放管理工作。
监督三科:
负责全旗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和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
监督四科:
1、负责监督全旗传染病防治工作;
2、负责监督全旗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执法人员的执业活动,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
稽查科:
1、负责监督所内部业务工作的质量考核、内部稽查、业务培训、资料统计上报。
2、负责拟定监督所工作计划、总结、规章制度、工作程序和规范。
3、接待信访,受理举报、投诉。
办公室:
1、负责人事、财务、档案、后勤、安全保卫、卫生、计划生育、继教、综合管理、老干部管理等行政管理工作。
2、负责财物保管、车辆调度、来宾接待、会务安排等后勤保障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