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
2025-01-14 16:30
信息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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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养老服务综合监督方面有哪些举措?
答:一是加快养老服务信用体系建设。建立覆盖养老服务企业(机构)及其法人、从业人员和服务对象的行业信用体系,加强信用监管和信息公开。建立养老服务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被纳入养老服务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养老机构及服务企业实行重点监管,并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予以惩戒。
二是健全养老服务联合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养老服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加大对违规养老服务行为的查处惩戒力度。建立养老服务投诉举报受理平台,拓宽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渠道和方式。建立完善养老服务安全监管约谈制度,加大“互联网+监管”在养老服务领域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