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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党员管理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提出如下规定。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原则

流动党员是指由于就业或居住地变化等原因,在较长时间内无法正常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活动的党员。

(一)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要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从有利于党组织管理、有利于流动党员发挥作用出发,

(二)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主要原则:

1.坚持以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共同管理。

2.坚持区别情况、动态管理。根据流动党员的分布状况、职业特点和居住地点等情况,努力做到党员流动到哪里,党组织的管理就覆盖到哪里。

3.坚持教育、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强化服务意识,寓教育、管理于服务之中,增强流动党员的党性观念、组织观念和光荣感、归属感与责任感。

二、党组织在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责任和对流动党员的基本要求

(一)流出地党组织的主要责任

流出地党组织要了解掌握外出流动党员情况,加强与流入地党组织的联系,配合流入地党组织共同做好流动党员外出期间的教育管理工作。

1.在党员外出前进行教育并提出要求,按规定登记并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

2.掌握外出党员的流动去向、外出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等情况。

3.了解党员外出后的思想、就业和生活等情况,及时向外出流动党员通报党组织的重要情况,通知外出流动党员按规定参加党内选举等重要活动。

4.外出流动党员返回后,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等有关材料,及时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和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

5.了解预备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按规定做好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二)对流动党员的基本要求

流动党员要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在流入地参加党的日常组织生活,在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参加选举等重要活动,自觉接受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的教育和管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1.外出前,应向所在党支部报告外出事由、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

2.凭《流动党员活动证》及时到流入地党组织报到,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规定交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流动党员原则上应当按月交纳党费,因外出地点变动频繁等原因按月交纳确有困难的,可以按季交纳。

3.主动与流出地党组织保持联系,每年至少向流出地党组织汇报一次外出期间思想、工作和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外出地点、就业单位、居住地和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流出地党组织和有关党组织报告。

4.外出返回后,及时将《流动党员活动证》交给流出地党组织查验,如实向党组织汇报外出期间的情况。

三、流动党员管理方法

(一)完善流动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流动党员一般应当持《流动党员活动证》。简化《流动党员活动证》发放手续,《流动党员活动证》经流出地党的基层委员会盖章后,由党支部登记发放。

(二)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建立流动党员信息库,及时掌握本地区外出和外来流动党员的基本情况。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党支部是流动党员管理的最基层组织,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探索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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