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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曼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市场准入方面意见反馈渠道及处理回应机制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4-12-05 08:55

信息来源:

奈曼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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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12-05 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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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曼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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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实现依法平等准入、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起到积极促进作用,依据有关要求,建立奈曼旗市场准入方面意见反馈渠道及处理回应机制。

一、受理范围

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之外违规另设的市场准入行政审批,各种形式的市场准入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等。反馈意见仅限于市场准入方面的审批政策及管理措施,不包括办理市场准入环节中发生的吃拿卡要、态度恶劣等违法违纪问题,不包括准入后管理措施,此类问题不在受理范围,请向相关部门反映。

二、意见反馈渠道

反映的问题线索应当包括涉及的行业或领域、所属地区及部门、问题表现形式及不利影响,并尽可能详细地提供有关材料,注明反映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信函邮寄地址:旗党政综合楼 奈曼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规划综合股(028300)

电子邮箱:nmqfgw@163.com

联系电话:0475-4228303

三、处理回应机制

欢迎有关行业协会、商会、企业、个人和其他市场主体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最新版)积极反映相关问题。对反映内容不在受理范围的,将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和依据;对于受理范围之内的反馈意见,及时建立工作台账,并向责任部门、地区反馈,责令限期调查处理;对涉及上级层面规定或多个部门难以协调解决的,及时上报通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理结果通过电话回访形式反馈。



奈曼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