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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12-05 08:55
信息来源:
奈曼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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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实现依法平等准入、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起到积极促进作用,依据有关要求,建立奈曼旗市场准入方面意见反馈渠道及处理回应机制。
一、受理范围
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之外违规另设的市场准入行政审批,各种形式的市场准入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等。反馈意见仅限于市场准入方面的审批政策及管理措施,不包括办理市场准入环节中发生的吃拿卡要、态度恶劣等违法违纪问题,不包括准入后管理措施,此类问题不在受理范围,请向相关部门反映。
二、意见反馈渠道
反映的问题线索应当包括涉及的行业或领域、所属地区及部门、问题表现形式及不利影响,并尽可能详细地提供有关材料,注明反映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信函邮寄地址:旗党政综合楼 奈曼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规划综合股(028300)
电子邮箱:nmqfgw@163.com
联系电话:0475-4228303
三、处理回应机制
欢迎有关行业协会、商会、企业、个人和其他市场主体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最新版)积极反映相关问题。对反映内容不在受理范围的,将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和依据;对于受理范围之内的反馈意见,及时建立工作台账,并向责任部门、地区反馈,责令限期调查处理;对涉及上级层面规定或多个部门难以协调解决的,及时上报通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理结果通过电话回访形式反馈。
奈曼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