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
2024-12-10 14:49
信息来源:
奈曼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分享到:
为提高政府决策透明度,确保政府决策合法科学有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面推行和完善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内发改价字(2015)536号)等相关法规文件精神,决定举行奈曼旗主城区居民生活用水执行三级阶梯水价听证会,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召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12月25日上午9:00
地点:旗政府综合大楼502会议室
二、听证项目
奈曼旗主城区居民生活用水执行三级阶梯水价价格
三、听证方案要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45号令》《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面推行和完善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内发改价字(2015)536号)等法规文件规定,为增强价格决策的科学性、公证性和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我委聘请第三方机构内蒙古铭哲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奈曼旗城乡给排水有限公司城镇供水定价成本进行实地审核,并出具成本监审意见书。
四、成本监审情况
我委于2024年3月份开始启动成本监审工作,严格按照成本监审程序,首先向奈曼旗城乡给排水有限公司下发成本监审通知书、然后对企业上报的资料进行初审、去企业实地审核、给企业送达意见告知书、最后出具监审报告。核定定价单位成本为3.47元/立方米(包含居民、非居民、特种行业用水)。
五、定(调)价方案
(详见附件1)
六、听证会参加人员及听证人员
本次听证会设听证参加人员20名,拟由以下人员组成:居民代表10人,机关事业单位代表6人,相关供水企业代表3人,学者1人。听证会设听证人3名(详见附件2)
内蒙古铭哲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工作人员1名,听证会记录人员1名。
七、其他事项
听证会参加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的,应当于12月20日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我委,同时提交书面意见。邮箱:nmqfgw@163.com
附件:
1.奈曼旗主城区居民生活用水执行三级阶梯水价定(调)价方案.docx
2.奈曼旗主城区居民生活用水执行三级阶梯水价听证会名单.docx
奈曼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