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6-07-07 09:16
信息来源:
奈曼旗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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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气联发〔2026〕21号
各防雷重点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坚持依法监管,创新监管方式,严格规范监管行为,落实监管责任,提高监管效能、规范执法行为,根据《奈曼旗2026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细化双随机抽查的任务安排和时间进度,结合工作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总书记对执法监管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贯彻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气象部门的监管职能,强化服务,促进市场主体自觉守法,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二、随机抽查对象
辖区部门监管范围内防雷安全重点单位。
三、随机抽查的内容
对单位履行法定防雷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应当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检查下列内容:
(1)防雷安全管理情况,主要包括:
a)具有防雷安全管理的工作机构,并明确防雷安全管理职责;
b)建立防雷安全责任制,签订安全责任书;
c)制定和实施防雷工作计划;
d)制定防雷安全制度或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落实;
e)建立有效预警信息接收和响应机制;
f)具有雷电灾害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g)组织防雷安全教育培训。
(2)雷电防护装置安全运行状况,主要包括:
a)安装并设置安全标志;
b)定期检测并合格;
c)定期维护。
(3)防雷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主要包括:
a)具有防雷安全隐患排查记录;
b)及时进行整改并合格。
(4)防雷安全档案管理规范、完整。
(5)有新(扩、改)建项目的,还应检查如下内容:
a)有雷电防护装置设计核准意见书;
b)有雷电防护装置验收意见。
四、随机抽查方式
1、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方式的结合:定向抽查是指按照被检查对象的行业领域、隶属关系、生产经营规模、风险等级等特定条件,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名单,对其进行执法检查。不定向抽查是指不设定条件,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名单,对其进行执法检查。具体实施随机抽查时,要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实行“双随机”抽查。
对所有企业采取不定向方式抽查,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其中对被气象部门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名录或被投诉、举报,实行定向检查。
2、自查和直接检查相结合:对随机抽查对象,气象部门可以直接检查,也可要求其先行自查,再组织重点检查,或自查与重点检查同时进行。
五、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
1、抽查比例按实际检查情况自行决定,但不少于总数的5%;
2、对被投诉、举报的,可随时进行检查。
六、随机抽查的结果运用
1、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格惩处,接受社会监督,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意识。
2、通过协同监管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
3、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将线索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七、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
开展监督检查,除投诉或举报外,均需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协同监管平台“双随机”模块,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取两名以上执法检查人员。对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双随机”抽查事项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录入、更新相关信息,确保监管对象齐全、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合法。
八、工作要求
每次抽查工作结束后,将对抽查情况进行公示。在抽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接受社会监督。
奈曼旗气象局
2026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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