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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曼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注销《奈曼王艳芝中医诊所》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9-14 15:41

信息来源:

奈曼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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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4 15:41


信息来源:

奈曼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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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曼王艳芝中医诊所自愿终止执业活动,根据《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我委同意该中医诊所注销备案申请,现将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

备案编号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诊疗范围

所有制形式

经营性质

奈曼王艳芝中医诊所

PDY09139615052517D2122

奈曼旗东明镇金地小区2号楼第8间

王艳芝

中医科

私有

营利性

 

自公示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以被注销的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联系电话:0475-2809810。

 

奈曼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