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4-05-07 09:48
信息来源:
奈曼旗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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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行政权力中介服务行为,促进我旗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涉企中介服务、督查检查、会议报表三个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电〔2024〕2号)要求,经对各部门审批工作中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清理和规范,形成了《奈曼旗强制由申请人委托开展的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和《奈曼旗由审批部门委托开展的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现予以公布。
此次公布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不是对现有事项予以固化,旗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将建立清单的动态管理机制,在充分听取和吸纳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清单的调整和优化。
附件:
奈曼旗强制由申请人委托开展的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清单.xlsx
奈曼旗由审批部门委托开展的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清单.xlsx
奈曼旗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