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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包容审慎监管“一个基准、四张清单”和证明事项“四张清单”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24-07-11 17:25

信息来源:

奈曼旗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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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1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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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曼旗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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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打造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旗实际情况,梳理包容审慎监管“一个基准、四张清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清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形成证明事项“四张清单”(保留证明事项清单、实施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取消的证明事项清单、实施告知承诺制涉企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现公布如下。

    附件2: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458).docx

附件3:从轻处罚事项清单(532).docx

附件4: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169).docx

附件5:免于行政强制事项清单(69).doc

附件6:奈曼旗保留证明事项清单(139).xls

附件7:奈曼旗实施告知承诺制事项通用清单(15).xls

附件8:取消的证明事项清单(5).docx

附件9:奈曼旗实施告知承诺制涉企行政许可事项目录(15).xlsx

附件1: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1718).doc


奈曼旗司法局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