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4-11-01 09:25
信息来源:
奈曼旗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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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曼旗行政争议化解中心作为承办府院联动化解行政争议工作平台,自成立以来,创新执行“3+1”工作模式: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调解、行政诉讼调解+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打破行政争议化解壁垒,形成了多部门、多行业、多领域联动参与调解的工作新格局。
奈曼旗行政争议化解中心于今年4月11日揭牌成立,选聘3名经验丰富的政法退休老干警作为人民调解员,并由府院联动专委会全程指导“中心”承办具体行政争议调解工作。公检法司及行政执法机构从各自职责入手,联合制定府院联动工作制度,树立能调尽调理念,明确主体责任,规范调解流程,确保行政争议化解正当化。
“以前都是诉到法院经过法院判决,解决这些矛盾,现在法院在立案前有一个诉前调解,把案子推送到化解中心,由化解中心进行化解,解决完当事人撤诉,就解决了这个事儿。到行政复议这块儿也是这样,他提出复议,在复议立案前也是推送到这进行复议前调解,调解完了也就不用复议了。所以就把这些矛盾都解决在基层,方便了群众。”奈曼旗行政争议化解中心人民调解员崔岗说。
调解过程中,人民调解员会根据不同的案件情况进行不同处理,了解双方当事人诉求后根据他们的情况进行调解,根据法律法规以案释法,依法说理,把矛盾和争议化解在诉前。
“以前可能有一些当事人也好,行政机关也好,对一些行政法律关系,对事实不一定完全那么了解,通过这个调解,大家都当面说了,以后大家都了解了,就能当面解决了。我们现在是受理了31起案件,调解了26起,5起正在调解当中,调解成功率已经达到70%以上。”奈曼旗行政争议化解中心人民调解员崔岗说。
奈曼旗行政争议化解中心调解工作的有序进行将与企业经营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行政争议化解在萌芽状态,实现行政争议源头化解、多元化解、实质化解的良好效果,也推动了政务诚信和司法公信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