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
2024-01-22 11:29
信息来源:
奈曼旗红十字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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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红十字会职责:
第一条 根据中共通辽市委员会办公室、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准的《奈曼旗机构改革方案》和中共奈曼旗委员会办公室、奈曼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奈曼旗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奈曼旗红十字会是中国共产党奈曼旗委员会领导下的群众团体,奈曼旗红十字会机关为正科级。
第三条 奈曼旗红十字会机关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红十字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开展工作。
(二) 开展备灾救灾相关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提供紧急救援和人道救助。
(三) 开展应急救护培训相关工作。普及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知识,组织志愿者参与救护活动。
(四)参与和推动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参与造血干细胞捐献的相关工作。
(五)组织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和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六)推动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开展其他人道主义服务活动。
(七)加强红十字队伍建设,发展与各地红十字会之间的友好交往,开展人道主义领域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八)完成旗委、旗政府和上级红十字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475-4222693
传真:0475-4222693
电子邮箱:3367149302@qq.com
邮政编码:028300
办公地址:奈曼旗辽河大街西段北侧蒙东5G智慧综合产业园2号楼4楼
负责人:赵勇
联系人:索会铮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内设股室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
股室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文件运转、内部督查、会务、安全、保密、网络管理、机要、档案、财务、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后勤保障、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负责机关党建、群团工作;承担监事会的日常事务,开展相应的服务、监督工作;负责与理事会、执委会的协调对接工作。
办公地点:奈曼旗辽河大街西段北侧蒙东5G智慧综合产业园2号楼4楼420室
联系电话:0475—4222693
联系人:索会铮
电子邮箱:3367149302@qq.com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组织宣传与筹资股
股室职责:开展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等的宣传工作,负责重大宣传活动的组织策划工作,负责信息宣传工作;负责红十字组织发展建设工作,负责人道文化传播、红十字示范校和红十字青少年工作,负责建立和管理红十字志愿者队伍;负责市旗级社会募捐工作。
办公地点:奈曼旗辽河大街西段北侧蒙东5G智慧综合产业园2号楼4楼财务室
联系电话:0475—4222693
联系人:尉明丽
电子邮箱:3367149302@qq.com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赈济救护与捐献服务股
股室职责:组织开展救灾、救助工作,负责编制救灾预案及全旗救灾物资的采购、征募、接收、保管、发放工作;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组织志愿者参加应急救援和自然灾害现场救助;实施有关红十字会项目工作;参与推动无偿献血,组织开展造血干细胞和遗体、器官捐献相关工作。
办公地点:奈曼旗辽河大街西段北侧蒙东5G智慧综合产业园2号楼4楼422室
联系电话:0475—4222693
联系人:吴常寿
电子邮箱:3367149302@qq.com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