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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曼旗人民政府关于对通辽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440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2024-06-12 17:40

信息来源:

奈曼旗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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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2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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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曼旗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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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50号        


杨学刚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注重绿色风电建设 加强草原生态保护的提案》已收悉。经我旗认真研究办理,答复如下:

一是主动对接重点风电项目企业,对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立项等项目开展前进行对接,提前对选址地块与候鸟迁徙通道、国家级公益林、基本草原、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重点保护植物、陆生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等地类比对核实,对以上生态红线地类进行避让。二是主动为企业提供咨询指导,充分利用前置程序的“空窗期”,提前指导企业做好各环节有关工作及项目使用林地、草地审批所需材料清单,合理简化审批流程,加快材料填报、资料上传、进度审核等,提高审核审批效率。三是项目建设期间,安排专人划定界限,监督管理,严禁越界建设。同时,对项目区周边实施护栏保护,严防建设施工时损伤林木并对临时占用林地、草地的地块,施工完成后立即进行植被恢复等工作,确保林地、草地质量。

感谢您对我旗绿色风电建设和林草生态保护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希望您继续对我旗绿色风电建设和林草生态保护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