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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曼旗人民政府关于通辽市政协六届五次会议第128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2026-06-15 10:55

信息来源:

奈曼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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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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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曼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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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67号        


李延辉、李婉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我市第二轮延包工作中妥善解决新增耕地问题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旗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您在提案中深入分析了我旗国土“三调”与“二调”对比中耕地面积大幅增加(奈曼旗净增199.09万亩,其中新增集体耕地181.94万亩)以及329户整户无地户和大量新增人口未分配土地等突出问题,提出分类处置“其他方式”承包耕地、二轮承包合同外耕地、因地类转换形成的新增耕地等四类情形的具体建议。提案紧扣中央关于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合我旗实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对我旗稳妥推进延包工作、妥善化解人地矛盾具有重要参考价值。旗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该提案办理工作,依据上级文件要求并结合我旗实际,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确权登记中列为“其它方式”承包的耕地面积

提案建议:由村民自主决定,经村民组户代表会议表决,采取作为原承包合同附件直接顺延,或核实面积后优先满足无地少地户需求,剩余按现有人口平均发包,收益归集体。答复意见:该建议予以采纳,相关工作正在推进落实。目前《奈曼旗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对此作出明确细化规定:分类妥善处置特殊情形,对耕地确权期间签订的合同中及确权证中标注为“其他承包”方式的面积,由集体经济组织按民主议定程序,决定是否继续发包、收回集体统一经营或收取承包费等,切实保障农牧民合法权益,推动集体资源合理利用。

二、关于二轮承包合同以外全村平均承包到户的耕地

提案建议:合同到期后优先解决无地少地户需求,剩余收益归集体作为新增人口备用土地,一年一包,收益归集体。答复意见:该建议部分采纳,相关工作将严格依法依规推进调整。当前做法:对二轮承包合同外平均承包到户且已确权颁证的耕地,合同到期后原则上纳入延包范围。引导嘎查村通过民主程序,将收回的消亡户土地、自愿交回土地、机动地、新增耕地优先分配给无地户、少地户。严格控制机动地比例,超过5%的要承包到户。下一步打算:对合同到期的“合同外耕地”,指导嘎查村召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研究确定是否收费及统一收费标准。相关土地优先用于解决无地少地户土地需求,严格遵守“五个不得”红线,不搞平均承包;剩余土地确需留作机动地的,严格控制在5%以内,并建立年度发包、收益公开制度。

三、关于因地类转换形成的且承包合同到期的新增耕地

提案建议:优先解决无地少地户需求,剩余采取一年一包,按现有人口平均发包,收益归集体。答复意见:该建议予以采纳,符合现行政策导向。当前做法:指导嘎查村通过民主程序,将此类新增耕地优先分配给无地少地户。下一步打算:制定全旗新增耕地管理利用指导意见,结合“一地多证、一地多补”相关工作,对优先分配给无地户后的剩余土地,探索“一年一包”或“二年一发包”等灵活发包方式。

四、关于因地类转换形成的且承包合同未到期的新增耕地

提案建议:按照当地同等耕地平均租金标准,相应增加承包费,收益归集体。答复意见:该建议予以采纳,将结合实际积极探索推进。当前做法:对合同未到期的地类转换新增耕地,维持原承包关系至合同到期,指导嘎查村与原承包户协商,参照当地耕地租金标准适当调整承包费。下一步打算:制定全旗新增耕地管理利用指导意见,推动集体经济组织与原承包户签订补充协议,合理确定承包费标准。

下一步,旗人民政府将以此次提案办理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妥善解决我旗第二轮土地延包工作中的新增耕地问题。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延包工作。二是坚持民主决策,所有涉及新增耕地处置、无地户土地分配等重大事项,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确保程序合法、群众认可。三是保障无地户权益,优先使用集体机动地、新增耕地、收回的整户消亡户土地、自愿交回土地,解决无地户、少地户的需求。四是维护社会稳定,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及时化解延包中的矛盾纠纷;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对历史遗留问题,坚持尊重历史、照顾现实,统筹考虑、循序渐进。

再次感谢您对我旗二轮延包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宝贵指导!



202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