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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曼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治安镇季氏兽药的行政处罚

发布时间:

2025-01-13 16:53

信息来源:

奈曼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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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3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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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曼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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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机关

奈曼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相对人名称

奈曼旗治安镇季氏兽药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92150525MA0R538WX1

法定代表人姓名

季富康

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立案日期

2024年11月21日

处罚决定日期

2025年01月9日

处罚事由

当事人发布含有说明效率的饲料广告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条第一款第(四)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四条及《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四条第(四)项

处罚结果

罚款人民币200.00元

处罚决定书文号

奈市监处罚〔2025〕12001号

办理流程

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告知→决定 →送达→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