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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曼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奈曼旗东明镇玉忠家电家俱城的行政处罚

发布时间:

2025-01-13 16:55

信息来源:

奈曼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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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3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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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曼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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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机关

奈曼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相对人名称

奈曼旗东明镇玉忠家电家俱城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92150525MA0P2XKH7F

法定代表人姓名

白玉中

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立案日期

2024年10月15日

处罚决定日期

2025年1月9日

处罚事由

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案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处罚结果

1、对当事人销售检验不合格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的违法行为,处罚款人民币816.00元;

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00.00元。

3、没收不合格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8个。

缴纳情况

已缴纳

处罚决定书文号

奈市监处罚〔2025〕05001号

办理流程

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告知→决定 →送达→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