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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曼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大镇中意电器日杂商店的行政处罚

发布时间:

2026-05-06 15:33

信息来源:

奈曼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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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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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曼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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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机关

奈曼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相对人名称

奈曼旗大镇中意电器日杂商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150525MA0NMPA42L

法定代表人姓名

齐爱平

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立案日期

2025年9月5日

处罚决定日期

2026年4月15日

处罚事由

销售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及假冒伪劣商品

处罚依据

当事人销售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及假冒伪劣商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和《内蒙古自治区查处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规定》第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五条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处罚结果

  1. 没收检验不合格批次家用燃气灶具(型号规格:JZY-D2,生产日期:202410月)1台;
  2. 没收违法所得140元;
  3. 处货值金额1.7倍罚款:901

缴纳情况

2026415日已缴纳

处罚决定书文号

奈市监处罚〔2026〕03037号

办理流程

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告知→决定 →送达→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