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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曼旗农牧局关于对金玉刚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案的行政处罚

发布时间:

2026-08-21 15:57

信息来源:

奈曼旗农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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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1 15:57


信息来源:

奈曼旗农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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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机关

奈曼旗农牧局

行政相对人名称

金玉刚

经营者

无

处罚类别

行政处罚

立案日期

2026年5月11日

处罚决定日期

2026年8月7日

处罚事由

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案

违反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四十九条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九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一百条

《内蒙古自治区动物卫生防疫监督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处罚结果

罚款人民币伍万捌仟肆佰元(¥58400.00)

缴纳情况

罚款已于2026年8月21日缴纳完成

处罚决定书文号

奈农(动物卫生)罚〔2026〕1号

办理流程

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告知→决定 →送达→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