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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曼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杜艳琴(原奈曼旗大镇新魏记鸭脖王店)的行政处罚

发布时间:

2026-08-25 17:00

信息来源:

奈曼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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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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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曼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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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机关

奈曼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姓名

杜艳琴

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立案日期

2026年04月17日

处罚决定日期

2026年08月04日

处罚事由

未按规定变更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项目案

处罚依据

依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四条。

处罚结果

1、对未按规定申请变更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项目的违法行为处5000.00元的罚款;

2、没收违法所得998.50元;

3、对未完全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行为给予警告。

 罚没款合计:5998.50元  

缴纳情况

2026年08月19日前缴纳

处罚决定书文号

奈市监处罚〔2026〕06052号

办理流程

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告知→决定 →送达→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