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交通运输局关于葫芦岛路通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的行政处罚
发布时间:
2026-09-07 09:49
信息来源:
奈曼旗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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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 |
案件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依据 |
处罚事由 |
处罚结果 |
处罚决定日期 |
缴纳情况 |
处罚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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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路通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葫芦岛路通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未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案 |
通奈交罚 |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二款 |
未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 |
罚款2000元 |
2026年8月31日 |
2026年8月31日已缴清 |
奈曼旗交通运输局 |











蒙公网安备 150525020001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