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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奈曼旗服务部关于“公积金”政策的解读及答疑(六)

发布时间:

2025-07-10 17:11

信息来源:

通辽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奈曼旗服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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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机构:通辽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奈曼旗服务部

解读人:王雅丽

联系电话:0475-4222559


问: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答: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借款人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状态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如果借款人账户发生停缴,启封并补缴满6个月后,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借款人及配偶均当前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及担保责任;购买同一套住房只能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再交易自住住房的,该房产存在未结清贷款的,不能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3、借款人具有相对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无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有还款能力意愿;

4、借款人须是在通辽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并支付20%的首付款

5、申请贷款的期限:购买新建自住住房的,贷款申请的有效期自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签订日期起,高层住宅不超过3年,多层住宅不超过2年;二手房自取得房产证之日起不超1年;

6、公积金贷款不支持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家庭现存的房屋套数计算,夫妻双方、未成年子女名下在户籍地、公积金缴存地、工作地房屋套数合并计算);

7、同意按照规定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问:办理商转公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答:满足以上条件,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或配偶已办理了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并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有记录;

2、原商贷还款期间内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符合公积金贷款规定要求;

3、申请商转公贷款的住房,必须已在通辽市房产部门进行登记备案,手续正规、合法;

4、原商贷借款人已离异,经法院判决或裁定、或离婚协议中明确其房屋产权归属已不在原商贷借款人名下的,原商贷借款人及其配偶都不能办理商转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