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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奈曼旗2026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6-05-06 09:10

信息来源:

奈曼旗农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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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为全面提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水平,保障全旗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切实做好2026年度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有效遏制辖区内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蔓延,确保全旗养殖业健康稳定发展。

二、制定依据

《2026年国家动物疫病免疫技术指南》《2026年内蒙古自治区动物疫病免疫工作计划》《2026年通辽市动物疫病免疫工作计划》《通辽市2026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方案》。

三、坚持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原则,聚焦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目标,压实属地、部门、经营主体责任,强化免疫接种、监测预警、检疫监管、应急处置等关键环节,筑牢动物疫病防控屏障。依法开展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诊疗、净化、消灭和新引进动物“落地监管”、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以及病死动物、病害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工作。

四、重点任务

(一)强制免疫病种

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布鲁氏菌病。

(二)计划免疫病种

猪瘟、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新城疫、羊痘、羊快疫、羊肠毒血症、羊猝狙;牛羊炭疽、狂犬病、牛结节性皮肤病。

(三)免疫要求

强制免疫病种:规模养殖场户,按相关畜禽免疫程序免疫;散养畜禽采取春、秋两季集中免疫与全年补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计划免疫病种:牛结节性皮肤病在春季对所有牛进行一次集中免疫。

(四)免疫程序

参照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6年国家动物疫病免疫技术指南》执行。

(五)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时间

春季集中免疫于3月中旬—5月中旬结束;秋季集中免疫于9月中旬—11月中旬结束。

五、免疫主体责任

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养殖场户是强制免疫主体,承担强制免疫主体责任。

六、职责分工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旗、乡两级人民政府对辖区内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负总责,实行统一领导,各级政府行政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农牧工作副职为主要责任人。

七、组织实施

(一)制定实施方案。

(二)推进“先打后补”。

(三)规范疫苗采购使用管理。

(四)开展技术培训。

(五)完善免疫记录。

(六)落实报告制度。

(七)免疫效果监测与评价。

八、监督管理

旗人民政府办公室会同职能部门成立督察组,对全旗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适时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履行动物疫病防控职责、玩忽职守、不作为、乱作为,拒不履行强制免疫义务、因免疫不到位引发动物疫情的养殖单位和个人,要及时移交各苏木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旗农牧业行政执法大队依法处理,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触犯刑法的,依法移交公检法部门处置。



解读机构:奈曼旗农牧局

解读人:唐国成

职务:党组书记  局长             

联系电话:0475-42138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