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6-07-08 18: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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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为切实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规范招生秩序,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教育入学入园“一件事”工作的通知》(内教基函〔2026〕29号)
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内教基函〔2026〕39号)
通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通辽市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三、基本原则
一是依法依规原则;二是政府统筹原则;三是免试相对就近原则;四是程序规范原则;五是统筹兼顾原则。
四、主要内容
(一)学区划分
根据学校办学规模、生源分布、主干道及街路标界线,按照“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划片招生”的原则进行学区划分。
(二)招生方式
实行 “划片招生、网上报名、分类录取、全程公开” 的阳光招生工作方式。通过线上报名、线上审核、入户核查、分流调剂、摇号派位等程序,有序开展招生工作。
(三)学位类型
城区所有中小学按划定的学区招生,根据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居住和户籍情况,将学位划分为五个类型。
(四)均衡分班
启用在线分班系统均衡分班,通过均衡师资搭配、新生随机分班、班主任现场抽签三个环节确定分班结果。分班全程由教体局、纪检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代表、新闻媒体等多方监督,全过程公开透明、留痕备案,严禁设置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
五、相关规定
(一)入学年龄
小学一年级新生须年满6周岁(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
(二)户籍、房产时间要求
城区学校(旗第一小学、第二中学、第三中学除外)户籍迁移、房产证等材料办结时间以2026年3月31日为准。旗第一小学、第二中学、第三中学要求户籍和不动产权属证书登记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三)特殊群体保障
重视残疾儿童入学工作,采取随班就读、特校就读、送教上门等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落实控辍保学法定责任,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孤儿、已脱贫家庭适龄儿童按时入学。
(四)民办学校招生
民办中小学与公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招生,不得提前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派位随机录取。
(五)优抚照顾对象
对军人子女、公安民警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移民管理人员子女等按相关政策给予优待。优抚对象可选择相对就近、学有余位、方便就读的学校入学。
(六)诚信黑名单制度
凡提供虚假材料、伪造证件的,列入诚信黑名单,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调剂入学或要求回户籍地入学。
(七)学区房学位锁定
对学位供给不足的学校执行新生入学学位锁定政策:小学学位锁定6年,初中学位锁定3年,锁定期间不得用于其他家庭申请对应学校学位。
(八)学籍管理
中小学录入新生学籍须与招生报名平台对接,凡未在招生报名平台报名的,不予办理学籍。
六、保障措施
成立以旗政府分管教育副旗长为组长的招生入学工作专班,统筹全旗招生工作,校长为学校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严格按流程和时间执行,关键环节邀请多方监督,确保公开透明;签订责任状,严查违规违纪、有偿招生、弄虚作假等行为。
解读机构:奈曼旗教体局
解读人:赵莹坤
职务:党组成员 副局长
联系电话:0475-4219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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