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6-08-07 18: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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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旗人民政府实行旗长负责制,旗人民政府副旗长协助旗长工作。
二、制定背景
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经旗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旗人民政府旗长、副旗长工作分工作进行调整。
三、主送部门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六号农场管委会,大沁他拉街道办事处,旗政府各委办局及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
四、责任与分工
尤均,旗委副书记、旗长,主持旗人民政府全面工作。
李雪涛,旗委常委、副旗长,负责旗人民政府常务工作。
潘大伟,旗委常委、副旗长(挂职),协助尤均旗长负责京蒙对口帮扶工作。
张永全,旗委常委、副旗长,协助尤均旗长负责农牧业和农村牧区、乡村振兴、京蒙协作、水务、林业草原等方面工作。
李海龙,副旗长(挂职),协助尤均旗长负责本地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工作,协助分管旗长负责科学技术、乡村振兴等方面工作。
蒋翠艳,副旗长,协助尤均旗长负责教育、体育、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文化旅游、人力资源、就业、社会保障、街道等方面工作。
李鑫旻,副旗长,协助尤均旗长负责民族事务、民政、退役军人事务、市场监督管理、商务、对外开放、中药产业发展、供销合作、非公有制经济等方面工作。
张弘强,副旗长,协助尤均旗长负责工业、信息化建设、招商引资、生态环境、能源电力等方面工作。
邵晓文,副旗长,协助尤均旗长负责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路、民航、城市管理等方面工作。
周岩,副旗长兼公安局局长,协助尤均旗长负责公安、司法、信访等方面工作。
解读机构:奈曼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解读人:王峰余
职务:旗政府办公室主任
联系电话:0475-4212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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