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07-07 17:08
信息来源:
奈曼旗农牧和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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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农科字〔2025〕149号
各苏木乡镇场,国有六号农场管委会:
根据《通辽市农牧局关于印发<2025年通辽市耕地轮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通农牧发〔2025〕134号)要求,结合我旗实际,组织制定了《2025年奈曼旗耕地轮作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奈曼旗农牧和科技局
2025年6月10日
2025年奈曼旗耕地轮作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2025年将紧紧围绕国家“稳粮保供、优结构、提效益”的总体目标,把粮食增产的重点聚焦于单产提升和品质改善,持续完善符合我旗农业生产特点的轮作体系,为筑牢国家粮食安全根基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供坚实保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当前与长远、协调生产与生态、兼顾用地与养地,突出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大面积单产提升、粮油高质量发展,聚焦重点作物、明确重点区域、完善技术路径,进一步优化耕地轮作制度,稳定粮食播种面积,重点巩固大豆油料扩种成果,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大豆油料自给率稳步提升提供有力支撑。
二、重点任务和技术路径
(一)重点任务
按照巩固大豆油料扩种成果,2025年我旗实施耕地轮作面积21万亩(附件1),鼓励各苏木乡镇场将符合条件的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等轮作模式纳入补助范围,并结合实际支持特色作物适度发展。
(二)技术路径
聚焦扩种大豆,重点推行玉米与大豆、杂粮杂豆与大豆、玉米与油料、玉米与杂粮杂豆、玉米与薯类等轮作模式,改良土壤、提升地力,形成合理轮作模式。各苏木乡镇场要因地制宜,引导农户积极开展符合当地实际的轮作模式。不得安排与果树等多年生经济林、设施农业等影响粮食产能、不利于恢复耕地地力的作物进行轮作。
三、补贴范围、标准及对象、补贴方式
(一)补贴范围。开展耕地轮作工作的苏木乡镇场,按照轮作要求,将地块落实到全旗第三次国土调查范围内的合法耕地(不包括第三次国土调查将未成林造林地、采伐迹地、已耕代抚林地、违法开垦草原和林地划为耕地的地块;不包括河湖库“清四乱”划定的主河槽区禁种区域以及其他有争议的地块)。重点以新型经营主体为对象,地块尽量相对集中连片(大豆和甘薯地块要求集中连片5亩及以上,其他作物地块需集中连片达到100亩及以上),有条件的乡镇可实行整村推进,农户自愿承担轮作任务。
中央财政对耕地轮作给予适当补助,对2023年种植玉米等其他作物、2024年轮作种植大豆油料、2025年仍种植大豆油料的,纳入轮作补贴范围。
(二)补贴标准及对象。本着“谁轮作、谁受益”的原则,对直接实施轮作的农户(或直接实施轮作的其他新型经营主体)进行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亩地不超过150元,具体标准按照实际面积确定。允许适当降低亩均补助标准,扩大实施面积。
(三)补贴方式。采取现金直补方式的实行先种后补,将轮作补助与玉米大豆马铃薯生产者补贴等政策相衔接、同向发力,探索建立与农资价格上涨幅度挂钩的动态补贴方法,最大限度发挥资金激励效应,调动规模经营主体和种植户参与积极性,确保任务有效落实。
四、工作内容和要求
耕地轮作补贴落实工作分为五个阶段,各苏木乡镇场要按照“申报核实、乡镇复核、旗县抽验、二次公示、发放补贴”程序推进工作,确保10月底前补贴资金要全部发放到位。
(一)申报核实。农户自愿向村委会申请,据实申报符合条件的轮作面积。乡镇组织嘎查村完成申报核实(嘎查村重点核实申报面积、上下茬口等情况)、登记造册,农户签字确认,在村委会公开栏、村民微信群初次公示,公示期7天(附件5)。公示无异议后,以嘎查村为单位上报当地乡镇政府备案。
其他农牧林水场(库、站、所)按行政区划,向所在地苏木乡镇政府申报。
(二)乡镇复核。各乡镇对辖区内补贴情况开展实地复核,对上报有关数据的真实性负责。确认无误后与农户签订协议书,并将申报补贴文件、经农户签字的补贴面积、村镇签字的汇总面积、公示电子照片、协议书等资料报送旗农科局备案。
(三)旗县抽验。旗农科局对乡镇复核后的轮作面积进行实地抽查核实,抽查项目户比例不低于5%(尽可能实现项目乡镇全覆盖),重点核查申报面积、种植作物、上下茬口、台账管理等情况。旗农科局根据核实确认的补贴面积和补贴总资金测算补贴标准。
(四)二次公示。旗财政局牵头组织乡镇录入补贴清册,对补贴清册在村委会、村民微信群公开栏再次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两次公示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应包括监督举报电话、补贴对象姓名、补贴面积、补贴标准等内容。各乡镇将内网清册和公示电子照片等资料报送旗农科局、财政局备案。
(五)发放补贴。二次公示无异议后,由旗农科局向旗财政局提供轮作补助面积基础数据和补助发放清单,并会同旗财政局办理补贴支付工作。通过“一卡通”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账户及时将补助资金兑现给补贴对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旗农科局局长任组长的耕地轮作工作领导小组和由旗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为组长的专家指导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旗农牧和科技种植业股。旗农牧和科技局、乡镇与农户或新型经营主体签订轮作协议,明确相关权利、责任和义务,确保任务、时间、责任三落实。各苏木乡镇场要高度重视耕地轮作工作,加强领导,按照方案要求,明确职责分工,共同推进落实。
(二)强化项目管理。各苏木乡镇场要迅速将任务落实到村到户到田,层层压实责任。规范签订协议,旗农科局、苏木乡镇场与承担任务的农户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签订协议书,协议请参考模板(附件4)。明确实施面积、补贴资金、相关权利、责任和义务,特别是明确经营者、地块、面积、轮作模式、补助方式和金额,明确上下茬口作物,特别是下茬作物须为目标作物。协议文本由旗农科局和苏木乡镇场、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分别存档备查,一年一签。完善日常管理,各级要做好项目管理台账,以旗县和乡镇为单位,分别建立工作台账、补贴对象名录,全过程建档立案,便于项目监管。
(三)开展技术服务。旗农科局成立专家指导组,指导承担任务地区的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掌握技术要领,做好机具改装配套,满足生产实际需要。在关键农时季节深入主产区开展巡回技术指导和培训,提高技术到位率。
(四)强化宣传总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渠道,宣传耕地轮作的重要意义和有关要求,引导社会各界关注支持耕地轮作工作。通过现场观摩、经验交流、典型示范等方式,宣传耕地轮作的积极成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同时,结合项目实施,提出健全耕地轮作制度的举措和建议。要对轮作工作进行认真总结,不断完善技术模式,确保完成预期目标任务,将轮作主要做法、取得成效、工作建议和下一年度任务资金需求等情况,形成工作总结报旗农科局。
附件3:2025年奈曼旗耕地轮作项目专家指导组名单.docx
附件4:2025年奈曼旗耕地轮作项目协议书(参考).docx
附件5:2025年奈曼旗耕地轮作申报公示表(参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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