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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曼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内蒙古齐康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幸福路分公司的行政处罚

发布时间:

2025-06-12 08:37

信息来源:

奈曼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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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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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曼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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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机关

奈曼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相对人名称

内蒙古齐康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幸福路分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91150525MA13QU873U

经营者姓名

刘春玲

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立案日期

2024年11月20日

处罚决定日期

2025年5月21日

处罚事由

网络销售给消费者个人不能自行使用的医疗器械

处罚依据

依据《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

处罚结果

1、没收违法所得18.30元; 2、并处1000元的罚款。

缴纳情况

2025年6月4日已缴款

处罚决定书文号

奈市监处罚〔202501025

办理流程

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告知→决定 →送达→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