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6-05-04 16:20
信息来源:
奈曼旗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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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全区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聚焦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发放不精准、不及时、不到位,以及虚报冒领或套取资金等补贴发放管理问题,强化监督检查,着力改进作风、提升服务质量、完善工作机制,严肃查处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领域相关责任、作风和腐败问题,切实解决残疾人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残疾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征集内容
1.未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残疾人两项补贴范围问题。未发放政策告知书、未落实主动服务要求、政策宣传讲解形式主义、敷衍了事;未按要求及时、准确受理和审核补贴申请,未及时受理和推动“跨省通办”、“全程网办”申请等,导致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未纳入残疾人两项补贴范围的问题。
2.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未退出残疾人两项补贴范围问题。因残疾人死亡、残疾人证状态变化(如残疾等级降低至不符合补贴标准等)、残疾人退出低保、残疾人户籍迁出、残疾人在监服刑、残疾人被宣告死亡或失踪,以及已领取工伤保险待遇、已享受特困供养待遇、已享受孤儿保障待遇等,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未退出残疾人两项补贴范围的问题。
3.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不及时、不足额、不到位问题。未按照时间节点按时发放补贴问题;冒用残疾人银行卡,骗取、套取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问题;残疾人银行卡信息错误、被冻结、注销,未及时更新,导致补贴发放失败、滞留,未及时告知残疾人核实更正问题;残疾等级评定不精准导致补贴错发问题。
4.民政部门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在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中优亲厚友、虚报冒领、吃拿卡要、截留挪用等违纪违法问题。
二、征集线索
来信来访地址:奈曼旗民政局社会事务股举报电话0475-4212685(工作日9:00-12:00,14:30-17:00)
三、保护措施和要求
1.请举报人尽可能全面详细提供情况,包括问题线索基本情况、发生的时间、地点、过程等主要事实情况,鼓励实名举报。
2.举报人应坚持实事求是,如实提供举报线索,不得虚构或者夸大事实,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的,将依法追究举报人责任。
3.受理单位严格落实保密责任制,对于举报人个人信息和举报内容进行严格保密。
奈曼旗民政局
2026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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