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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曼旗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优待政策

发布时间:

2024-07-18 16:15

信息来源:

奈曼旗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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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8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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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曼旗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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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商引资及外来务工人员

不属城区内学校招生区内户籍,在城内学校招生区内没有固定房产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按照招商引资就业创业优化营商环境有关政策精神,需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到大镇第四小学学区中心校报名,经审核符合条件后,由教体局根据驻镇小学的学位情况,结合家长意愿,进行摇号录取。

①户口簿。适龄儿童及父母的户口,入学儿童与其父母不同户的,需提交出生证明和适龄儿童父母的结婚证等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

②居住证明或居住证。

③务工或经商证明。务工由工作单位开具证明,并附务工单位营业执照和业主联系方式;经商提供营业执照。

2.烈士子女、符合优待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移民管理人员子女

对烈士子女、符合优待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移民管理人员子女、来奈投资人员子女以及符合优待条件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按照有关政策,按程序安排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