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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505260116511406/2025-00214 主题分类 农牧业、林业、水利 \ 水利
发布机构 奈曼旗人民政府 文  号 奈政字〔2025〕45号
成文日期 2025-05-06 公文时效 有效
索 引 号 111505260116511406/2025-00214
主题分类 水利
发布机构 奈曼旗人民政府
文  号 奈政字〔2025〕45号
成文日期 2025-05-06
公文时效 有效
奈曼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奈曼旗2025年节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 知

发布时间:

2025-05-07 18:00

信息来源:

奈曼旗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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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7 18:00


信息来源:

奈曼旗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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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政字〔2025〕45号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六号农场管委会,大沁他拉镇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管委会,旗政府有关委办局:

现将《奈曼旗2025年节水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此件公开发布)

2025年5月6日



奈曼旗2025年节水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全面落实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关于节水行动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四水四定”,统筹推进全社会节水工作,逐步解决水资源短缺、地下水超采问题,全面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旗用水总量58472万立方米,其中,地下水资源利用总量控制在58092万立方米以内,非常规水源利用量达到380万立方米;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分别下降20%、13.5%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9以上;主城区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

1.强化节水约束性指标管理。完善旗、镇、村、机电井四级地下水保护与管理责任体系,将地下水管控指标58092万立方米分解到行业、用水户、机电井或地块,加强监测监管,全面推进各领域、各行业节水,确保完成目标任务。(责任单位:旗水务局、农科局、林草局、住建局、工信局,各苏木乡镇场)

2.完善地下水监测计量体系。按照“应装尽装、应测尽测”总体要求,年内工业、生活、服务业取水实现计量“全覆盖”。对新建高标准农田项目区机电井全部安装在线计量设施,计划安装机电井水量计量设施2210套,实时监测管理;其余井灌区全面实行“以电折水”计量。非农用水户年许可水量5万立方米以上的地下取水全部实现在线计量。(责任单位:旗水务局、农科局、住建局、工信局)

3.严格落实限审限批。严格执行自治区限审限批制度,除城乡居民生活用水、通过水权转让取得水指标等特殊情形外,提级审批新增取用地下水。同时,严格新增用水项目许可审批,逐步控制和压减地下水取用总量。(责任单位:旗水务局、政数局、供电公司)

4.强化地下水超采区治理。编制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实施方案,通过实施高标准农田、玉米单产提升项目、节水农业、主河槽“清槽行动”、林草图斑整改、水源置换和生态补水等措施,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年内压减超采区农业灌溉用水量2900万立方米以上。(责任单位:旗水务局、农科局、林草局,各苏木乡镇场)

(二)突出抓好农业节水

5.推进规模高效节水工程建设。全面推广应用浅埋滴灌、水肥一体化、玉米单产提升等节水技术。年内实施高标准农田36万亩、玉米单产提升30万亩,新增地下水节水能力2920万立方米以上。(责任单位:旗农科局、水务局,各苏木乡镇场)

6.统筹推进农艺节水技术。积极推广抗旱品种、测墒灌溉、浅埋滴灌、保水剂应用等农艺节水技术,推进适水种植和量水生产,通过调整农作物种植结构,严控发展高耗水作物,扩大低耗水和耐旱作物种植比例。实施保护性耕作、深松整地、耕地轮作等项目,降低土壤水分蒸发量,增加土壤蓄水量,提高水分利用效率。(责任单位:旗农科局、水务局,各苏木乡镇场)

7.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一是在全旗186眼“以电折水”典型井基础上,加大“以电折水”典型井建设,逐步扩大典型井数量和范围,不断提高“以电折水”系数精度。二是建立农业水价智慧管理平台,采取先缴费后用水方式,试点先行,推进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落地见效。三是落实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对积极采取节水灌溉技术、调整优化种植结构、优化灌溉模式,并在灌溉定额以内节约用水的主体进行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充分调动用水主体的节水积极性。四是建立用水预警机制,在不同灌溉期统计、核实农业灌溉用电用水量,对存在超定额用水趋势的地区及时进行预警提示。五是在山区、沙区、平原区建设试验点4处,围绕农业节水改造、不同灌溉模式、不同土壤类型、不同亩均种植株数、不同种植作物等5个方面进行对比试验。六是打造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示范点2处,在高标准农田、在线计量、智慧水务、网格化管理、对比分析灌溉用水、政策法规宣传、超定额用水预警、节水补贴等8个方面开展试验示范,探索农业灌溉用水精细化管理。(责任单位:旗水务局、农科局、财政局、供电公司,各苏木乡镇场)

8.推动地表水优化利用。统筹各类节水资金,用于小塘坝、小水库、集雨方塘、截潜流等设施建设,优化提升地表水和雨水的利用效率,最大限度留住“天上水”、用好“地表水”,补给农业灌溉用水。年内投入资金164.5万元,实施青龙山镇和土城子乡水车购置项目,购置抗旱水车31台。(责任单位:旗水务局、农科局,相关苏木乡镇场)

9.强化机电井管理。一是按照土地权属、机电井坐标、灌溉面积、计量方式、用水户种植面积及作物、机电井管理责任人等建立台帐,对合法机电井登记核发取水许可证,以嘎查村为单元形成农灌井现状图368张。二是推行“村集体+合作社+企业+农户”模式,鼓励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推进以机电井管理为重点的社会化服务建设。推行“苏木乡镇统筹+嘎查村负责”模式,将机电井设施、管护和水费收缴统一由嘎查村集体经营管理。推行“村集体+用水合作组织”模式,规范合作社机电井管理制度、水费收缴制度和节水奖惩机制。三是加强农灌机电井管控,尤其是贫水地区,严厉打击破坏供水工程设施、农村“水霸”、非法打取水井灌溉等违法行为,确保用水安全。四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苏木乡镇场为农田水利工程管护责任主体,各嘎查村委会为运行主体,开展农灌井合理运行、管护、安全生产等工作,确保工程充分发挥效益。五是农田灌溉机电井水价须按照经营权、管理权的不同形式,核定不同的基本水价标准,最高限价不超过1元/度。(责任单位:旗水务局、农科局、公安局,各苏木乡镇场)

(三)加快推进工业节水

10.加强重点行业用水定额管理。聚焦工业园区规划水资源论证和建设项目取水许可审批环节,强化定额管理,严格落实行业用水量定额标准。新改建工业和服务业项目,用水水平不得低于国家或者自治区行业用水定额的先进值水平。尚未制定先进值的,用水水平应不低于通用用水定额;用水水平低于通用用水定额的,限期实施节水改造。(责任单位:奈曼工业园区管委会,旗工信局、水务局、政数局)

11.推动重点行业节水技术改造。聚焦不锈钢、建材、石油及天然碱开采等重点行业,持续推进重点工业企业节水技术改造和废水循环利用改造工作。2025年创建节水型工业园区。(责任单位:奈曼工业园区管委会,旗工信局、水务局)

12.加强非常规水资源利用。逐步扩大城镇污水收集范围,做到应收尽收。加大污水处理力度及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提高再生水水质指标,满足水源配置利用要求。将再生水等非常规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提高再生水在工业生产、城镇绿化、生态补水等领域的利用规模。(责任单位:旗住建局、水务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城乡给排水公司)

(四)促进城乡节约用水

13.控制供水管网漏损。加快老旧二次供水泵房改造、智能远传水表更换等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建设,推动主城区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运用好市级供水管网智慧水务管理系统,逐步降低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主城区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责任单位:旗住建局、城乡给排水公司)

14.严控高耗水服务业和特种行业用水。从严规范洗浴、洗车等特种行业用水行为,加大高耗水服务业再生水利用比例。落实用水价格制度,严格执行城镇居民用水阶梯水价、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和工业用水差别价格政策,推动城镇居民使用节水器具,增强节水意识。(责任单位:旗住建局、发改委、水务局、城乡给排水公司)

15.加强农村用水管控。加大农村集中化、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力度,推动农村集中供水按吨计量收费,加快计量设施安装,“千人以上”水源地逐步实现饮水工程逐步村口动态监测,有效提高农村集中供水到户计量率。加强水源地保护建设,实施农村供水设施升级改造,确保水源地水量充足、水质达标。年内实施大镇昂乃水厂二期管网延伸工程,申报实施农村牧区供水保障工程15处、水质提升工程93处,确保全旗农村饮水安全。(责任单位:旗水务局、农科局、住建局,各苏木乡镇场)

16.加大水行政执法监督力度。规范水资源管理,强化取水许可监管,依法查处未经批准擅自取水、未按规定条件取水、超批复超计划取水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自备井监管,对公共供水管网内洗浴、洗车、餐饮、社区、绿化等重点领域开展“地毯式”检查,严厉打击非法取水行为。(责任单位:旗水务局、住建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各苏木乡镇场街道)

(五)积极推进生态节水

17.推进外调水工程建设。配合做好内蒙古供水通辽支线工程(奈曼段)建设,积极推动西辽河向孟家段水库生态补水工作,实现每年补水2088万立方米以上,有效改善水库周边生态环境。(责任单位:旗水务局,相关苏木乡镇场)

18.加强城镇绿化用水管理。严禁取用地下水用于城镇水景观、水上娱乐等项目。主城区绿化选用适合本地区节水耐旱植被,合理安排灌溉频次,节约城镇绿化用水。推动主城区绿化水源置换工程建设,逐步将绿化水源置换为再生水。(责任单位:旗住建局、水务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各苏木乡镇场街道)

19.坚持以水定绿。统筹推进水源涵养、国土绿化、防沙治沙、湿地修复等绿化措施,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科学恢复林草植被。坚持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相结合,以雨养、节水为导向,大力发展节水林草植被种植。坚持乔灌草结合,优先选用节水耐旱型树种草种,合理配置林草植被类型和密度,利用好天然降水和再生水。(责任单位:旗林草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由旗政府统筹安排部署,进一步压紧压实苏木乡镇场属地主体责任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组织旗水务局、农科、工信、住建、发改、财政、自然资源、税务、电力等相关部门,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推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二)加大支持力度。统筹中央和自治区、通辽市专项资金支持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项目建设,重点在农业节水、城镇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再生水利用配置等方面加大投入力度。拓展节水投融资模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和运营。

(三)加强督促指导。旗直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和专业优势,根据节水行动目标任务,加强行业指导和组织推动,一体推进、一抓到底。建立跟踪调度、通报约谈机制,对工作进度缓慢的予以通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约谈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

(四)加强节水宣传。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节水主题宣传活动。创建节水教育基地,通过各类宣传教育载体,普及节水法律法规,传播节水理念知识,开展节水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五进”活动,营造节约用水的良好氛围。


附件:1.奈曼旗地下水取用水总量管控指标分解表

2.奈曼旗节水行动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1

奈曼旗地下水取用水总量管控指标分解表

单位:万立方米

苏木乡镇

地下水

总量

城乡生活

用水

工业

用水

农牧业

用水

生态

用水

合计

58092.00

2331.60

651.80

55013.77

94.83

八仙筒镇

8558.31

192.00

150.00

8213.31

3.00

白音他拉苏木

2266.01

49.35

100.00

2116.36

0.30

大沁他拉镇

9874.68

1504.00

310.00

7995.46

65.22

东明镇

7412.93

118.56

9.80

7283.89

0.68

固日班花苏木

3878.10

27.86

3.70

3843.24

3.30

国有六号农场

735.26

7.67

5.60

721.89

0.10

黄花塔拉苏木

3501.52

37.98

5.74

3453.40

4.40

明仁苏木

6808.17

57.36

3.50

6741.91

5.40

青龙山镇

273.12

86.68

6.73

179.43

0.28

沙日浩来镇

872.97

26.17

1.10

845.42

0.28

土城子乡

283.07

20.25

1.30

261.40

0.12

苇莲苏乡

1479.82

27.78

3.70

1447.04

1.30

新镇

4655.84

104.89

21.52

4527.03

2.40

义隆永镇

3687.04

35.85

3.20

3643.39

4.60

治安镇

3805.16

35.20

25.91

3740.60

3.45






附件2

奈曼旗节水行动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重要

行动

序号

主要

任务

2025年工作任务

责任

单位

(一)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

1

强化节水约束性指标管理

完善旗、镇、村、机电井四级地下水保护与管理责任体系,将地下水管控指标58092万立方米分解到行业、用水户、机电井或地块,加强监测监管。

旗水务局、各苏木乡镇场

全面推进各领域、各行业节水,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旗水务局、农科局、林草局、住建局、工信局

各苏木乡镇场

2

完善地下水监测计量体系

按照“应装尽装、应测尽测”总体要求,年内工业、生活、服务业取水实现计量“全覆盖”。

旗水务局、住建局

工信局

对新建高标准农田项目区机电井全部安装在线计量设施,年内计划安装机电井水量计量设施2210套,实时监测管理;其余井灌区全面实行“以电折水”计量。

旗农科局、水务局

非农用水户年许可水量5万立方米以上的地下取水全部实现在线计量。

旗水务局

3

严格落实限审限批

严格执行自治区限审限批制度,除城乡居民生活用水、通过水权转让取得水指标等特殊情形外,提级审批新增取用地下水。同时,严格新增用水项目许可审批,逐步控制和压减地下水取用总量。

旗水务局、政数局

供电公司

4

强化地下水超采区治理

编制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实施方案,通过实施高标准农田、玉米单产提升项目、节水农业、主河槽“清槽行动”、林草图斑整改、水源置换和生态补水等措施,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年内压减超采区农业灌溉用水量2900万立方米以上。

旗水务局、农科局、林草局、各苏木乡镇场

(二)突出抓好农业节水

5

推进规模高效节水工程建设

全面推广应用浅埋滴灌、水肥一体化、玉米单产提升等节水技术。年内实施高标准农田36万亩、玉米单产提升30万亩,新增地下水节水能力2920万立方米以上。

旗农科局、水务局

各苏木乡镇场

6

统筹推进农艺节水技术

积极推广抗旱品种、测墒灌溉、浅埋滴灌、保水剂应用等农艺节水技术,推进适水种植和量水生产,通过调整农作物种植结构,严控发展高耗水作物,扩大低耗水和耐旱作物种植比例。实施保护性耕作、深松整地、耕地轮作等项目,降低土壤水分蒸发量,增加土壤蓄水量,提高水分利用效率。

旗农科局、水务局、

各苏木乡镇场

7

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一是在全旗186眼“以电折水”典型井基础上,加大“以电折水”典型井建设,逐步扩大典型井数量和范围,不断提高“以电折水”系数精度。

旗水务局、

各苏木乡镇场

二是建立农业水价智慧管理平台,采取先缴费后用水方式,试点先行,推进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落地见效。

旗水务局、供电公司、

各苏木乡镇场

三是落实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对积极采取节水灌溉技术、调整优化种植结构、优化灌溉模式,并在灌溉定额以内节约用水的主体进行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充分调动用水主体的节水积极性。

旗水务局、财政局、

各苏木乡镇场

四是建立用水预警机制,在不同灌溉期统计、核实农业灌溉用电用水量,对存在超定额用水趋势的地区及时进行预警提示。

旗水务局、供电公司、

各苏木乡镇场

五是在山区、沙区、平原区建设试验点4处,围绕农业节水改造、不同灌溉模式、不同土壤类型、不同亩均种植株数、不同种植作物等5个方面进行对比试验。

旗水务局、农科局、

各苏木乡镇场

六是打造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示范点2处,在高标准农田、在线计量、智慧水务、网格化管理、对比分析灌溉用水、政策法规宣传、超定额用水预警、节水补贴等8个方面开展试验示范,探索农业灌溉用水精细化管理。

旗水务局、农科局、

各苏木乡镇场

(二)突出抓好农业节水

8

推动地表水优化利用

统筹各类节水资金,用于小塘坝、小水库、集雨方塘、截潜流等设施建设,优化提升地表水和雨水的利用效率,最大限度留住“天上水”、用好“地表水”,补给农业灌溉用水。

旗水务局、

相关苏木乡镇场

年内投入资金164.5万元,实施青龙山镇和土城子乡水车购置项目,购置抗旱水车31台。

旗农科局、青龙山镇、

土城子乡

9

强化机电井

管理

一是按照土地权属、机电井坐标、灌溉面积、计量方式、用水户种植面积及作物、机电井管理责任人等方面建立台帐,对合法机电井登记核发取水许可证,以嘎查村为单元形成农灌井现状图368张。

旗水务局、

各苏木乡镇场

二是推行“村集体+合作社+企业+农户”模式,鼓励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推进以机电井管理为重点的社会化服务建设。推行“苏木乡镇统筹+嘎查村负责”模式,将机电井设施、管护和水费收缴统一由嘎查村集体经营管理。推行“村集体+用水合作组织” 模式,规范合作社机电井管理制度、水费收缴制度和节水奖惩机制。

旗水务局、农科局、各苏木乡镇场

三是加强农灌机电井管控,尤其是贫水地区,严厉打击破坏供水工程设施、农村“水霸”、非法打取水井灌溉等违法行为,确保用水安全。

旗水务局、公安局、各苏木乡镇场

四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苏木乡镇场为农田水利工程管护责任主体,各嘎查村委会为运行主体,开展农灌井合理运行、管护、安全生产等工作,确保工程充分发挥效益。

旗农科局、

各苏木乡镇场

五是农田灌溉机电井水价须按照经营权、管理权的不同形式,核定不同的基本水价标准,最高限价不超过1元/度。

旗水务局、

各苏木乡镇场

(三)加快推进工业节水

10

加强重点行业用水定额管理

聚焦工业园区规划水资源论证和建设项目取水许可审批环节,强化定额管理,严格落实行业用水量定额标准。新改建工业和服务业项目,用水水平不得低于国家或者自治区行业用水定额的先进值水平。尚未制定先进值的,用水水平应不低于通用用水定额;用水水平低于通用用水定额的,限期实施节水改造。

奈曼工业园区管委会、工信局、水务局、政数局

11

推动重点行业节水技术改造

聚焦不锈钢、建材、石油及天然碱开采等重点行业,持续推进重点工业企业节水技术改造和废水循环利用改造工作。2025年创建节水型工业园区。

奈曼工业园区管委会、工信局、水务局

12

加强非常规水资源利用

逐步扩大城镇污水收集范围,做到应收尽收。加大污水处理力度及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提高再生水水质指标,满足水源配置利用要求。将再生水等非常规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提高再生水在工业生产、城镇绿化、生态补水等领域的利用规模。

旗住建局、水务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城乡给排水公司

(四)促进城乡节约用水

13

控制供水管网漏损

加快老旧二次供水泵房改造、智能远传水表更换等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建设,推动主城区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运用好市级供水管网智慧水务管理系统,逐步降低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主城区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

旗住建局、

城乡给排水公司

14

严控高耗水服务业和特种行业用水

从严规范洗浴、洗车等特种行业用水行为,加大高耗水服务业再生水利用比例。落实用水价格制度,严格执行城镇居民用水阶梯水价、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和工业用水差别价格政策,促进城镇居民使用节水器具,增强节水意识。

旗住建局、发改委、水务局、城乡给排水公司

15

加强农村用水管控

加大农村集中化、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力度,推动农村集中供水按吨计量收费,加快计量设施安装,“千人以上”水源地逐步实现饮水工程逐步村口动态监测,有效提高农村集中供水到户计量率。加强水源地保护建设,实施农村供水设施升级改造,确保水源地水量充足、水质达标。年内实施大镇昂乃水厂二期管网延伸工程,申报实施农村牧区供水保障工程15处、水质提升工程93处,确保全旗农村饮水安全。

旗水务局、农科局、住建局、各苏木乡镇场

16

加大水行政执法监督力度

规范水资源管理,强化取水许可监管,依法查处未经批准擅自取水、未按规定条件取水、超批复超计划取水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自备井监管,对公共供水管网内洗浴、洗车、餐饮、社区、绿化等重点领域开展“地毯式”检查,严厉打击非法取水行为。

旗水务局、住建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各苏木乡镇场街道

(五)积极推进生态节水

17

推进外调水工程建设

配合做好内蒙古供水通辽支线工程(奈曼段)建设,积极推动西辽河向孟家段水库生态补水工作,实现每年补水2088万立方米以上,有效改善水库周边生态环境。

旗水务局、相关苏木乡镇场

18

加强城镇绿化用水管理

严禁取用地下水用于城镇水景观、水上娱乐等项目。主城区绿化选用适合本地区节水耐旱植被,合理安排灌溉频次,节约城镇绿化用水。推动主城区绿化水源置换工程建设,逐步将绿化水源置换为再生水。

旗住建局、水务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各苏木乡镇场街道

19

坚持以水定绿

统筹推进水源涵养、国土绿化、防沙治沙、湿地修复等绿化措施,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科学恢复林草植被。坚持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相结合,以雨养、节水为导向,大力发展节水林草植被种植。坚持乔灌草结合,优先选用节水耐旱型树种草种,合理配置林草植被类型和密度,利用好天然降水和再生水。

旗林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