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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曼旗公安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1-29 17:00

信息来源:

奈曼旗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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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29 17:00


信息来源:

奈曼旗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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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旗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我局编制了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共六大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奈曼旗公安局在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认真按照《条例》和《关于报送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较为明显的社会效果。

)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奈曼旗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研究部署,细化责任分工,进一步规范公开范围、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标准,将政务公开纳入考评,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二)公开制度建设情况,工作组织、机构、人员情况

按照人事调整,及时变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任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旗局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完成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考核评价等工作。

(三)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充分发挥我局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加强栏目建设,丰富公开信息内容,提高信息质量。积极拓展新媒体阵地,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完善“两微”平台。

2020年以来,我局共在《人民日报》《人民公安报》《法制日报》,中央电视台、人民网、新华网等国家级媒体发表稿件100余篇,在市级以上媒体累计发表先进经验和典型人物文章500余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7 

 0

 2520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9

 0

1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85

 0

 1200

行政强制

 6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3067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数量少,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部分单位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增强公开意识,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细化公开内容,不断提升公安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我局政务信息,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二是继续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密切与局属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对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及时了解局属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进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三是进一步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妥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与保守国家(警务)秘密的关系,严格依法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