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
2023-01-16 11:09
信息来源:
义隆永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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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我镇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函【2021】30号)要求,梳理发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管理、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情况等。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主动公开落实村管灌项目,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特困人员生活补贴发放情况、临时救助发放明细,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关于下达2022年第一批人工商品林采伐限额的通知,非法私搭乱建的处理、环境卫生监督检查、非法占用草原的处罚、非法禁牧的处罚、非法开垦草原的处罚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项目收入支出决算等,项目批复的公示、项目建设完成的公告、项目中标的公告,贫困户公益性岗位人员名单,新识别监测对象明细,2022年奖励扶助对象花名册、2022年度特别扶助对象花名册,义隆永镇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救援预案、义隆永镇突发性事件预防及处置应急预案、义隆永镇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义隆永镇人民政府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镇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定期评估审查,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及时公开,对已发布的信息要定期评估、动态调整。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设项目,充分听取公众意见,扩大公众参与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着力加强新媒体建设,积极利用奈曼旗义隆永镇三务公开服务平台、美丽义隆永微信公众号、移动客户端、政府信息公开栏等发布政务信息,指定专人维护平台,实行互动交流,回应社会关切。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按要求定期公开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估工作按年度开展,一般安排在每年年末进行。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估工作实行百分制量化标准,考核评估的结果作为对行政机关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并予以公布。
二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主动接受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三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信息公开程序。信息公开的内容经由分管领导和经办人把关、主要领导同意后方能公开,严肃纪律作风、规范服务行为。2022年我镇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5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以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个别站办所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思想上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工作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导致部分政府信息未能得到及时有效公开。
二是对政务公开工作学习不到位。部分分管领导、相关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学习不到位,导致部分信息不能准确、及时的公开,政策解答回复不及时。
(二)改进情况:
一是强化对政务公开业务的学习。采取办班培训、以会代训等形式,继续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政务公开的学习培训。加强对各部门实施政务公开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工作不重视、落实不力的中心(站所)及其责任人按有关规定进行通报或问责。做好政府网站运维工作,确保上网信息准确、真实,不发生失泄密问题,确保公众能够及时获取政府信息、获得便利的在线服务。
二是规范政务公开内容,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设。同时,从重点领域入手,不断提高公开信息的全面性、时效性和规范性,特别是要切实抓好群众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政府、政务信息的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的规定,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通过政务公开平台、新媒体平台、宣传栏等方式主动公开义隆永镇政务信息。2022年,在镇政务公开中公开发布信息共计332条,其中公开指南信息1条,公开制度信息37条,机构简介信息1条,重要通知及解读18条,规划计划信息13条,工作动态信息72条,依法行政信息21条,重点领域中公开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运营、宅基地使用情况审核、筹资筹劳、社会救助、财政预算、决算信息、重大建设项目、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等等其他信息共计169条;通过“美丽义隆永”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开领导动态、部门动态及各村动态30条。
义隆永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