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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曼旗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23 11:30

信息来源:

奈曼旗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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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3 11:30


信息来源:

奈曼旗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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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申请行政、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部分内容。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从奈曼旗政府门户网站下载查阅。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奈曼旗司法局联系(联系地址:通辽市奈曼旗大沁他拉镇生态大街党政综合办公大楼;联系电话:0475-4220148)。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奈曼旗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有关要求,细化工作任务,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和“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全面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增强公开实效,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信息的途径,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奈曼旗司法局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更新本部门机构设置、机关职能、办公地址、联系方式和负责人等信息。截至目前,公开发布共197条,其中公开指南1条、公开制度4条、机构简介2条、履职依据15条、规划计划43条、工作动态72条、依法行政2条(其中包括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监督检查)、重点领域普法宣传50条、公开栏8条等内容,公开信息涵盖范围比较全面,信息内容清晰有针对性,方便查阅。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复议法》列入年度学习重点,规范依申请工作流程,2023年,奈曼旗司法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奈曼旗司法局局遵循“全面、及时、准确、规范”的要求,严格管理政府信息,成立领导小组,由专人负责,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和操作规程,严格按照“三审终审”制要求,层层落实,做到政务信息“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的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奈曼旗司法局积极创新政务公开新形式,充分发挥旗政府门户网站、“三务公开”服务平台及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渠道作用,及时更新发布司法行政领域工作情况,确保群众及时了解政府信息。规范政务新媒体的建设与更新,积极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互动功能,及时发布政府信息,积极主动回应关切的问题。

(五)监督保障情况

奈曼旗司法局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保障有以下几点:

1.定期监督检查:司法局应定期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包括公开内容的完整性、及时性、准确性以及公开渠道的畅通性等,确保各项公开要求得到有效落实。

2.处理投诉举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机制,及时受理并调查处理公众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和举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3.实施绩效考核: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机关各股室绩效考核体系,通过考核评估促进工作人员重视并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法律宣传活动公开不及时、形式单一。二是政务公开工作积极性有待提高,个别股室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还不到位,工作积极性、主动性都有待加强。三是部分政策信息专业性较强,解读方式有待创新,针对性和及时性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情况:一是积极协调开展法律宣传活动相关股室,做到活动内容在当天进行报送,创新公开形式,及时在平台上公开。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规范和完善公开的内容、形式,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处理信息的能力,确保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加强政策解读工作,不断拓展解读形式、细化解读内容,让群众看得懂、用得上。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年度奈曼旗司法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其他需要通过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4月21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居民代表、律师和媒体记者等15人参加以“履行司法行政职能 践行法治为民宗旨”主题的“政府开放日”活动,推进阳光、透明、开放、服务型机关建设,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通过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搭建政府与群众、企业之间沟通的桥梁,听取公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增进对新时代司法行政机关新职能新定位的了解,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社会认知度和满意度,畅通司法行政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为全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坚实的法治保障。

奈曼旗司法局

2024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