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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曼旗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23 11:30

信息来源:

奈曼旗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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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3 11:30


信息来源:

奈曼旗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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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部分内容。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从奈曼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查阅。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奈曼旗民政局联系(联系地址:奈曼旗大沁他拉镇生态大街3176号;联系电话:0475-4212782)。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奈曼旗民政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持续解难题、补短板、强弱项,全力以赴保民生、兜底线、救急难、促稳定。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基本要求,着力深化政务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全年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主动公开《奈曼旗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主动公开保障对象救助结果、特困人员救助结果、临时救助人员补助结果信息97条;公开特困人员社会救助标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老人养老服务补贴发放、老年人补贴标准等服务信息76条;主动公开奈曼旗社会救助信访、举报、投诉联系方式,主动公开特困人员、临时救助人员供养情况的监督检查1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奈曼旗民政局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为民服务”的发展理念,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时限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同时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确保政府信息获取渠道、查阅方式、机构地址等信息准确无误;规范办理流程,按相关要求规范出具答复文书,明确权利救济途径,从内容、形式等方面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文书的合法性和规范性,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2023年奈曼旗民政局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加强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严格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同时健全完善保密审查制度,切实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和协调保障,将政府信息公开同民政各项业务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建立了分工明确的工作机制,将责任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人员,保障全局信息公开维护和更新。三是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围绕民政各项政策措施,通过政府网站、在线访谈、微信公众号等形式,运用文字、图解等多种表现形式加以解读,同时加强政民互动,针对网上咨询,及时作出解读回应。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指导,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管理,主要领导亲自督导政务公开工作,并安排专人负责,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推进。同时坚守信息发布审查制度,全面开展政务新媒体发现问题整改工作,针对文字错误等问题及时有效作出整改,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运营新媒体帐号“奈曼民政”,在奈曼旗民政局三务公开服务平台公开信息269余件,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信息发布程序;二是抓好队伍建设,推进部署落实由局办公室抓总,各股室牵头做好民政各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并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年度考核范围;三是将各股室和二级单位职能职责、办公地址、联系电话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未及时更新养老服务扶持补贴办事指南”;二是老年人高龄补贴办事指南公开范围较低。

(二)改进情况:一是及时通过旗政府门户网站,旗三务公开服务平台及新媒体平台“奈曼民政”及时更新养老服务扶持补贴办事指南。二是加大在各村委会公开栏张贴“老年人高龄补贴办事指南”加大宣传,通过村屯微信群点对点推送,保障广大基层老年人对老年人高龄补贴的知晓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其他需要通过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1.组织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认识。奈曼旗民政局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政府信息公开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同时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并指派专人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按时调度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2.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积极对接旗融媒体中心,并通过旗政府门户网站、三务公开服务平台、及新媒体平台公开旗民政局2023年政府开放日活动实施进展情况,公开意见征集采用情况5条。

3.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群众关切。切实做好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各项政策的解读,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案、提案进行细致办理,2023年共办结议案、提案7件,规范做到了事事有回应、件件有回音。

奈曼旗民政局

2024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