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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曼旗信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23 15:10

信息来源:

奈曼旗信访局

分享到:

发布时间:

2024-01-23 15:10


信息来源:

奈曼旗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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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部分内容。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从奈曼旗政府门户网站下载查阅。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奈曼旗信访局联系(联系地址:生态大街北侧;联系电话:0475-4224229)。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奈曼旗信访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工作部署,结合信访管理工作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聚焦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丰富公开形式,健全公开制度,加大公开力度,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信访工作良好形象。

(一)主动公开情况

认真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相关规定,加强工作动态、规划计划等主动公开信息发布,全面发布解读信访工作在服务党和国家大局、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化解信访突出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取得的重大成就、典型经验、创新亮点,进一步凝聚做好信访工作的共识,形成强大合力。2023年我局在奈曼旗“三务”公开服务平台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18条,其中:公开指南1条;机构简介1条;公开领导下访制度等3条;转载国家级及自治区级《信访工作条例》《初次信访事项办理办法》《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政策文件13条,同时解读6条;转载旗级文件2条;公开每月计划或总结共13条;公开信访工作推进会8条;公开八仙筒镇高某林地使用权纠纷案件等矛盾化解案例6条;公开领导干部接访信息7条;公开《信访工作条例》培训、讲座等46条;公开《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等法律宣传17条;对办理群众来信规则的依法行政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奈曼旗信访局通过新媒体平台公开《奈曼旗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联系方式等强化服务意识,2023年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件,已按规定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并进行归档。

(三)政府信息管理

奈曼旗信访局严格执行“三审”制度,由拟发布信息由拟稿股室负责人提交到机关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初审后报分管领导审核,分管领导审核后报主要负责人签署“同意公开”意见后,方可对外发布。对上网信息严把质量关,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奈曼信访”微信公众号平台和奈曼旗信访局三务公开服务平台的日常维护检查工作,在平台设立领导接访、《信访工作条例》宣传等专栏,有效保障网站各方面运作正常、有序,保证了网站健康运行。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为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建立了长效管理机制,对各科室工作进行了明确,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机关绩效考核,实行政务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对按规定要公开而不公开,或弄虚作假的,视情节轻重追究主要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以问卷调查、座谈会的形式开展社会评议,对评议提出的问题及时制定改进措施并予以改进。并将咨询电话、监督投诉电话通过新媒体平台“活力奈曼”对外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信访工作条例》宣传公开较少。二是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

(二)改进情况:一是积极协调各科室,将《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情况及时报送拟稿科室,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二是通过参加培训会、查阅资料来提高对干部职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年度奈曼旗信访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其他需要通过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专题部署会,会议明确责任分工,讲解每个模块需要公开的信息内容、常见错误及注意事项等内容,深化重点领域如《信访工作条例》宣传、重点信访工作推进会等方面的信息公开,要求各科室要相互配合,共同努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更加规范。

8月16日上午,奈曼旗信访局开展“信载群众诉求,访守法律底线”为主题的政府开放日活动,活动中,由旗信访局副局长曾格同志带领代表们参观办公场所、矛盾化解服务中心、信访局候访大厅、信访智慧库,参观后,旗信访局副局长孙隆金同志在座谈会上介绍信访局工作开展情况同时进行《信访工作条例》宣讲。各位代表就如何更好提升工作人员能力、加大《信访工作条例》宣传等方面发表意见和建议,信访局工作人员与代表们就各项建议的可行性进行交流研讨。

奈曼旗信访局

2024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