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
2024-01-23 15:30
信息来源:
苇莲苏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分享到: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部分内容。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从奈曼旗政府门户网站下载查阅。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苇莲苏乡人民政府联系(联系地址:苇莲苏乡卧风甸子村苇莲苏乡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475-45121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乡政府乡长、副书记任副组长,各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日常政务公开工作,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组织领导和相关业务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工作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
对照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切实加强公开。根据国务院有关部委编制的30个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指引》,在三务公开服务平台上每月定期更新公开助企纾困、建设项目、统计、招考录用、乡村振兴、生态环境、涉农补贴、危房改造、就业创业、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险等重要领域的主要内容。定期公开机构职能、主动公开赋予苇莲苏乡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奈曼旗职能部门与苇莲苏乡共同承担事项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发展规划、重大会议、本地区基本情况。截至2023年底,我乡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处理决定行政许可561件;行政处罚50例。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截至2023年底全乡暂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未产生依申请公开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我乡坚决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严格落实“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规定,进一步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安全性。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写作等业务技能的培训,完善平台安全保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安全、高效开展,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不断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建设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主动公开乡村振兴、医疗、养老、就业、环境保护、惠农政策等相关领域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乡通过专人负责、专人审核三务公开服务平台、活力苇莲苏微信公众号等对有关就业资料、城乡医疗保险、办事指南和政府有关公告等进行公开。定期更新有关政策、法规等内容,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方便社会公众快速准确获取所需要的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按要求定期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价和责任追究情况等。建立考核通报制度。主动接受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在应对社会评议方面,采取积极态度,确保对外公开的信息,有迹可寻、有政策支持、有数据支撑,有应对措施。在责任追究方面,2023年我乡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561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5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深化公开社会救助、涉农补贴、综合执法等重要领域内容,二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三是加强基础性工作方面存在的不足,完善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
(二)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深化政府社会救助、涉农补贴、综合执法信息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推进制定不同领域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细则;深化行政处罚决定信息的公开,逐步探索形成工作规则;继续推行重要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进一步加强业务指导。继续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学习,加深对政务公开的认识,把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通过网络宣传、举办讲座、“以会代训”、“以干代训”等多种形式,认真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培训,提高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
三是加强基础性工作。推进政府机关对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重大决定提供解读服务;结合政风行风测评,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将评议工作常规化、日常化;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其他需要通过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我乡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深度和广度。一是围绕民生改善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在三务公开服务平台上全年公开信息共计303条,突出做好就业、教育、医疗、养老、征地、住房、社会保障、公共文化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围绕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紧紧围绕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等重点环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大公开力度、扩大公开范围、优化公开形式、细化公开内容,依法、主动、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围绕“六稳”“六保”相关政策、文件等信息公开,加大政策解读力度,主动回应经济社会热点问题。三是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努力打造良好营商环境。全面优化办事流程,根据“放管服”改革进程,及时更新并公开办事方式、办事条件等信息。积极推广“蒙速办”,加大该APP的下载使用,指导前来办事的群众下载使用“蒙速办”,能够通过该APP完成的事项,尽量让群众少跑一次,最大限度减少群众办事成本,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10月10日,苇莲苏乡组织开展以“ 阳光政务,你我同行”为主题的政府开放日活动,收到意见建议3条,均已采用。
苇莲苏乡人民政府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