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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曼旗东明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23 15:00

信息来源:

东明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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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1-23 15:00


信息来源:

东明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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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部分内容。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从奈曼旗政府门户网站下载查阅。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东明镇人民政府联系(联系地址:东明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475-458804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东明镇人民政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重要工作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管理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树立“人人都是信息员”的意识,扎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全面性。现将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镇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5,其中公开指南1条、公开制度3条、东明镇基本情况1条、更新政府机构职能信息1条、公开转发旗级文件及解读26条、乡镇本级文件及解读共10条,其中涉及安全生产类6条、惠农政策类2条、草原森林防火类2条;各部门总结类工作信息16条;公开禁垦禁牧行政处罚1条;通过新媒体帐号“最美东明”公开安全生产、主题教育、养老保险收缴情况等重大会议20余次;通过“奈曼三务公开服务平台”公开通告公告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及办理时限,2023年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3年我八仙镇人民政府规范管理上网政府信息,由党政综合办公室具体落实,确定1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检查考核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镇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作为日常工作,一是依托奈曼旗三务公开服务平台政务公开栏目由专职政务公开人员负责信息上传工作。二是在镇政府广场西侧设立政务公开栏,公开公共文化服务、涉农补贴惠农政策等领域信息。三是在政务新媒体账号“最美东明”公众号发布我镇当前关于违法图斑整改、防致贫返贫监测、政府工作动态等重大工作决策、部署、推进等情况。我镇充分发挥三务公开服务平台、政务公开栏、最美东明公众号等宣传作用,不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形式,坚持常年公开、定期公开与随时公开相结合,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信息及时更新。

(五)监督保障情况

建立长效安全监管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镇政府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评价。进一步明确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分工和任务,并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日常责任目标管理,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2023年东明镇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重大政策解读质量有待提高,对政策中重点内容的解读大多采用简化文件内容的方式,对政策决策、背景、事实依据、研判过程等内容解读不够详尽。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单一,有待加强宣传推广。三是在重点领域中各类执法信息在公开时不够详尽具体,结果类信息偏少。

(二)改进情况:一是提高解读政策能力,丰富解读内容,对政策出台背景和依据侧重解读;二是结合各部门工作情况,积极加强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协调指导嘎查村级政务公开,扩大基层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三是在公开各项执法类信息严格按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标准各要素及时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年度东明镇人民政府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其他需要通过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一是在政务活动方面,我镇于2023523日举办主题为“增强政民互动,打造阳光政务”的政府开放日活动,组织各界人士参观政府办公场所以及当前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并开展座谈会,会上讨论采用规划集市、优化政务大厅窗口服务等意见建议。二是在人大提案建议信息方面,坚持“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原则,严把交办关、督办关、答复关,先后选定涉及民生、道路交通等7件重点提案建议,及时交办政府部门,并由镇人大主席团成员督办落实。三是在新媒体公众号“最美东明”及时准确公开我镇本年度重点工作部署及工作实施、进展情况,发布信息660余条,关注人数超2500人,阅读量累计超6000人次,在乡村振兴、打击毁林毁草等重大会议信息发布中发挥重要作用,全面提升了政务公开和新媒体质量和实效;公开气象预警信息20余次、公开人居环境整治、养老保险扩面、主题教育等领域信息40余次;公开公共文化服惠农汇演129次。“最美东明”微信公众号相关文章、视频浏览量达2.7万余次,形成了广泛而积极的社会影响力,对促进东明镇全面发展和全民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东明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4日